******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因本采购项目原******有限公司自动放弃此次中标资格;经招标人确认后,现顺延第二中标******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现中标结果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2024HY-C701160
******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1.中标人******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光路118号
3.中标金额:2895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医院提供磁共振维保及相关服务。 服务要求:合同期内,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 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晓春、刘和凤、许晓红、黄丽、魏德勇(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定额86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水门塘路与新蓼大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张老师/******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魏韬
电话:0551-******或******转分机号66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