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产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条例、政策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片区产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新沂河南堤、产业大道,东至灌河,南至小港大沟东侧,西至产业大道;规划包括3个片区,分别为东部片区(约4.54平方公里)、中部片区(约7.86平方公里)、西部片区(约0.67平方公里),规划总面积13.07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1-2030年。
产业定位:以钢铁冶金为龙头,新兴产业为支撑,海河联运为依托,装备制造为延伸,表面处理产业为配套,商业航天产业为拓展。重点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拓展钢铁产业上下游产业链;加强新兴产业集聚建设,融合现有产业链,推进循环经济、表面处理、商业航天产业发展;推动海河联运物流产业及装备制造产业建设,以区域联带动型产业发展模式为导向,构建融入区域联动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员会
联系人:耿主任
联系电话:051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方案分析、区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开发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