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开发区校区沿佛堂路两侧墙外口袋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的 石材 进行采购询价,择优选取合作伙伴。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要求
******中学开发区校区沿佛堂路两侧墙外口袋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石材采购
2、供货内容:立石、平石、石英砖火烧面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供货清单及甲方指令。
3、招标最高限价:35万元(除税价)。
******中学开发区校区沿佛堂路两侧墙外
5、供货日期:暂定 2024年4月15日开始供货, 2024年5月14日完工,供货周期约30天,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中学开发区校区沿佛堂路两侧墙外)
7、中标单位需提供石材小样供甲方选取确定,最终材料样式、材质、花色等以甲方要求为准。如中标单位提供的石材小样不满足甲方需求并不能重新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石材小样,视为中标单位自动弃标。
8、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其经营范围内含有加工、销售石材,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给招标人审看。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供货清单除税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 ,评标价=除税总价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附件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手写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以书面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结算;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满3个月后付清,不计利息,需先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六、其他要求
1、本须知中给出的供货清单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招标清单供货量为暂定供货量,具体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3、中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供应商按要求将石材送至指定位置,工地以外的运输及协调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5、当需要使用材料时,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通知要求的供应时间,把甲方所需石材送至指定地点。
6、供应商所属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管理及调配。
7、石材到场后需按照甲方要求卸至指定地点,费用自理。
8、必须接受甲方补货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时间内确保石材供应到位,由此而增加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
九、监督
举报电话:0518-******;
举报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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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货内容:立石、平石、石英砖火烧面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供货清单及甲方指令。
3、招标最高限价:35万元(除税价)。
******中学开发区校区沿佛堂路两侧墙外
5、供货日期:暂定 2024年4月15日开始供货, 2024年5月14日完工,供货周期约30天,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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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标单位需提供石材小样供甲方选取确定,最终材料样式、材质、花色等以甲方要求为准。如中标单位提供的石材小样不满足甲方需求并不能重新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石材小样,视为中标单位自动弃标。
8、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其经营范围内含有加工、销售石材,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给招标人审看。
三、投标报价:
1、本工程采用供货清单除税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 ,评标价=除税总价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附件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手写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以书面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结算;
2、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满3个月后付清,不计利息,需先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六、其他要求
1、本须知中给出的供货清单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招标清单供货量为暂定供货量,具体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3、中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供应商按要求将石材送至指定位置,工地以外的运输及协调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5、当需要使用材料时,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通知要求的供应时间,把甲方所需石材送至指定地点。
6、供应商所属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管理及调配。
7、石材到场后需按照甲方要求卸至指定地点,费用自理。
8、必须接受甲方补货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时间内确保石材供应到位,由此而增加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10: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
九、监督
举报电话:0518-******;
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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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