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水利局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水利局赣榆区兴庄河治理工程项目
******水利局
建设地点:大吴山东麓至海头镇兴庄村东南入海
公示内容:自主验收意见、自主验收报告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8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徐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