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的有关规定,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的,界定为************有限公司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报废汽车零配件拆解回收利用项目二期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组织有意见、建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形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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