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集团员工福利物资电商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05.85元)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30元)
******有限公司(响应报价:335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 500号
联系人:谷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联系人:郭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话:0731-******/******
******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话: 0731-******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
附件1: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依据 |
否决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响应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的要求。 |
响应文件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
2 |
******有限公司 |
不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响应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的要求。 |
响应文件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