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秸秆禁烧47路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第二次)(标包1)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JSZB-2023-16129-01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灌云县秸秆禁烧47路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第二次)(标包1)
三、唱价时间:2023年12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共3******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第一中选候选人:******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信用代码:************24)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 103500(元)
服务期:自具备项目服务要求后提供1年视频监控服务。
资格能力:******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中选候选人:******有限公司(信用代码:******MA21404L0T)
应答报价:不含税总价103712(元)
服务期:自具备项目服务要求后提供1年视频监控服务。
资格能力:******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4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马若云(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电话:******
联系人:马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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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