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中期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联合体参与方) | ************16/************68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8号/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 92.33(均分制) | 94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中期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对PPP项目第一次评估时点前的项目建设与运营工作的检查与评价,包括项目选定、建设、运营效率与效益的检查与评价。 服务要求:出具灌南县城乡一体化污水治理PPP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40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内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吕军、叶盼盼、孙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50%计取,人民币8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保华旺苑A座11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