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zjddpjsqc******01
标段名称:大浦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大浦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u盘1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委员会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金桥路68号
联系人:马奔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
2024年11月20日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hzjddpjsqc******01
标段名称:大浦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大浦体育公园健身器材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前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5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u盘1份
2.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委员会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金桥路68号
联系人:马奔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人民家园1#楼3单元15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