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苏州市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小麦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5年3月14日10:0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苏州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及价格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4年张家港产混合麦7672.941吨,分10个标段。
仓储单位:******有限公司乘航库、妙桥库、塘市库
质量:具体质量以标的物所在仓库样品为准。
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有限公司乘航库车船板价(码头限载500吨),妙桥库车船板价(码头限载600吨)塘市库车板价(如需船运须短驳至乘航库码头,码头限载500吨)。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底价:乘航、妙桥库2380元/吨;塘市库2360元/吨,竞价阶梯5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2‰向中标方收取。
重要说明:
(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2)凡未按时提清货物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从合同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交割完成。逾期提货按0.5元/天/吨收取逾期费用,逾期超过7天按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极端天气、连续阴雨天气等),经双方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乘航库(11、15、28、29、34、35、36号仓) ,妙桥库(8、12号仓),塘市库(19号仓)
3、提货数量以合同规定的数量为依据,允许卖方在交割时有3%的溢短,溢余部分按竞价交易成交价格线下交割,款到发货。
4、提货方式: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下方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申请出库单,凭江苏市场出库单提货。应海事部门要求,出库时客户派船需到各库所在的海事局进行登记备案,严禁超高超载。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买方,均视同认可标的的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4、扦样: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5 年 3月13日17时之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事项:成交后由委托单位与中标方签订销售合同。货款由中标方汇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货款账户,中标方凭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出库单和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按要求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交易市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
七、其他事项
1.标书各项品种及质量指标由委托单位提供,仅供参考,品种及质量以客户仓库实物看样为准。
2.买方每批次提货时必须提供签字盖章后的委托方版本的提货委托书(包括:委托人身份信息、车船号及库点仓号等相关信息),并以原件或扫描件的形式发至卖方公司储备管理部具体联系人,否则不予提货,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3.买方车(船)离开卖方提货库点后,如买方对数量与质量产生异议,一概与卖方无关。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倪经理 ******
乘航库
杨主任******060
妙桥库
王主任******827
塘市库
邵主任******678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
李佩璇 ******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9。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