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
2.2 标段名称: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项目;
2.3 标段编号:************204;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2.5 招标范围: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2.6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2.7质保期:1 年;
2.8 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20万元及以上电缆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主体、合同规模、合同金额、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合同额的认定以合同原始签约价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变更金额)。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4.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5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5、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二)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17:00止;
6.2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缴纳报名费,报名截止当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东门20楼会议室(东侧门进)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
2.2 标段名称: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项目;
2.3 标段编号:************204;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2.5 招标范围: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2.6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2.7质保期:1 年;
2.8 最高投标限价:38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20万元及以上电缆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合同主体、合同规模、合同金额、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合同额的认定以合同原始签约价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变更金额)。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4.1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3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
4.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5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5、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二)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17:00止;
6.2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缴纳报名费,报名截止当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2月12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东门20楼会议室(东侧门进)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