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氧化铁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氧化铁皮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有限公司院内)
投资总额:500万元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院内空地2000m2,新建厂房,购置破碎机及筛分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10万吨氧化铁皮。项目已取得连云港灌南县数据局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320724-89-01-120863),项目备案证号为(灌南数据备〔2024〕465号)。
1、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中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废气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灌南宏兴污水处理厂处理。灌南宏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武障河。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5-******